我的简介

我的照片
Abbotsford / 阿伯兹福德, B.C, Canada
Landmark 地产公司专业房产经纪人 电话:1-604-825-2867 Email: shawnwang@shaw.ca

2013年3月7日星期四

转:4月一日后买新房 也需缴纳过渡税

“ 购买预售屋,无论何时签约,只要在2015年3月31日前交屋或移转产权,均须缴纳2%过渡税


“统一销售税(HST)”4月1日起撤销,为解决税制转换期间的新屋交易困扰,省府在去年2月17日公布房地产HST过渡准则(transition rules),但业者及消费者仍有不少疑问,特别是新增的2%“过渡税”(transition tax)如何课征,许多人都不清楚。

房地产过渡准则图解。(取材自卑诗地产局网页)
所谓过渡准则要点包括:
一、将符合HST退税的新屋价格将从52万5000元提高到85万元,最高可退4万2500元;
二、将符合HST退税资格扩及大温及维多利亚市以外地区的第二栋休闲或度假屋;
三、针对2013年4月1日之后交屋或移转产权的新屋课微“过渡税”,无论屋价多少,一律缴纳2%,期限到2015年3月31日止。
过渡准则中以“过渡税”最容易令人混淆,不少业者及消费者以为在2013年3月31日前购买,但4月1日以后交屋者,才需缴纳2%过渡税。想购买新屋者只要等到今年4月1日以后再签约,因HST已废除,只要支付5%GST,又可规避“过渡税”。
事实不然,根据省府说明,只要在今年4月1日前已完工10%的建案,且于2015年3月31日前交屋或移转产权,不管何时购买,都需支付2%过渡税。
例如某甲于2012年12月1日与建商签订合约,购买60万元的独立屋,载明2013年4月15日交屋,则这笔交易不适用HST,买方只要支付GST,且因4月1日前工程已完成超过90%,因此必须支付1万2000元过渡税。
就算买方是在今年4月1日以后才签约,只要交屋或产权移转日在2015年3月31日之前,都要支付这笔过渡税。
消费者批过渡税:变相抢钱不公平
“统一销售税”(HST)4月1日起正式撤销,但省府针对新屋交易增订临时性的“过渡税”(transistion tax)2%,有意购屋者认为是变相抢钱,极不公平,部分人为了避税及减少麻烦宁可购买二手房。地产经纪人也表示,过渡准则相当复杂,很难向客户清楚解释。
撤销HST,影响最大的当属房地产交易,撤销后购买新屋只需缴纳5%联邦货劳税(GST)即可,省下7%。
但省府在房地产过渡准则中增订2%过渡税,2015年3月31日前交屋或移转产权的所有新屋交易,只要工程在今年4月1日前完成10%,都适用该税项。省府解释,这项临时性税项可确保2013年4月1日前后购买新屋的消费者,可获得公平待遇,因为PST恢复后,新屋材料的隐藏税项约为建筑成本的2%。
缴纳过渡税图解。(取材自卑诗地产局网页)
★10%进度如何认定?
但对于省府这个做法,惹起不少有意置业者的不满。
正准备买房子的温哥华市民李先生表示,既然省府决定撤销HST,就不该巧立名目征收“过渡税”,这根本是变相抢钱。他质疑10%工程进度要如何认定,难道省府有能力在4月1日当年全面清查所有建案的实际进度?
他认为省府若真的想为企业减轻隐藏税项的压力,就应一视同仁,所有行业都课征过渡税,而非独厚建筑业。
★干脆购买二手房!
李先生指出,曾有地产经纪人建议他等到4月1日后再进场,就可规避HST及过渡税,但现在看来2%过渡税是免不掉,外加5%GST,确实是不小负担,干脆直接购买二手房,比较划算。
华裔地产经纪郭瑞哲也表示,HST过渡准则确实在业界造成不少混淆,很难向客户解释清楚。他说去年2月公布时因细节未定,许多人以为只有今年3月31日前买新屋才需缴纳2%过渡税,后来才知道2015年3月31日前购买,都可能要多缴2%税款。为了规避税项,不少建商准备拖到今年4月1日以后再开工。
不过他认为,因为近期市道不佳,无论新屋或是二手屋都卖得不好,“过渡税”对本地房地产的影响甚微。”

转自:世界新闻网-北美华人社区新闻 – 消费者批过渡税:变相抢钱不公平

2013年3月6日星期三

Abbotsford 房屋出售 -- 399000 -- SOLD---

Abbotsford 中区房屋出售。 

占地8370平方尺,室内面积2600平方尺。 新屋顶,电器,地毯,漆。区域很好,安静。开价 399000

地址:3752 HARWOOD CR,

有兴趣可致电:604-825-2867







2012年7月16日星期一

阿伯兹福德 Abbotsford 2 卧室公寓出售 -- Reduced $22500

位于Abbotsford 新繁华地带,交通方便,距离大学和高速路很近。小区内有购物,餐馆,咖啡店。生活方便。

2卧室面积908尺,顶楼,高屋顶,2个洗手间, 更多信息可以随时联系我 :604-825-2867 或 Shawnwang@shaw.ca

阿伯兹福德 Abbotsford 2 卧室公寓出售 - $219900

 阿伯兹福德 Abbotsford 2 卧室公寓出售 - $219900

建造于2007年,2卧室,2卫, 总面积857尺。
位于Abbotsford UFV 大学附近,步行10分钟,高速方便,停车位多。 很好投资或自住的选择。
请致电:604-825-2867
MLS# :F1217727





阿伯兹福德 Abbotsford 东区房屋出售 - $359900

阿伯兹福德 Abbotsford 东区房屋出售 - $359900

建造于1979年,室内面积1930尺,占地10019尺。 新屋顶,新塑钢窗户,楼下单独出租房。
可以停放车, 近高尔夫球场和健身中心,交通方便。
请致电:604-825-2867
MLS # :F1217677







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

转:在加拿大 如何才能让主要住所免增值税?


在加拿大,卖房能不能享受资本增值免税,需要界定你的住房是不是一直保持了主要住所的性质。源自温哥华找房网 – http://www.realfinder.com/?p=61121主要住所的概念是以家庭作为单位,从1982年开始每个家庭包括18岁以下未成年的孩子可以共同拥有一个主要住所享受免税增值的税务优惠,即使你和配偶婚前分别拥有一个物业,结婚后也只能选择一个物业作为主要住所。按照加拿大税法的规定,你的主要住所(Principal Residence)资本增值是免税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增值也可能需要交税。
如果在持有期间,你的物业有几年的时间用于自住,但也有若干年用于完全出租,也就是说虽然你的家庭只有一套房子,但由于只有部分时间用作主要住所,该房在出售时需要申报不是主要住宅期间的资本增值,作为主要住所期间的增值可以按比例减免,减免部分为: 增值部分*(1+指定为主要住宅的年数)/ 持有物业的总年数。比如说, 20年前你购买了一套房子, 购买价为20万, 假设现在以100万价格出售, 期间出租了11年, 自住了9年, 则增值部分的减免额为:80*(1+9)/20=40万,即需要纳税的资本增值只有40万,换句话说,需要纳税的收入为20万。另外,按照这一公式,如果有些家庭考虑换房源自温哥华找房网,如果先买后卖,会有一段时间同时拥有两套住房,只要同时拥有两套自住物业的时间表不超过一年,就不会有增值税问题。
如果将家庭主要居所的部分房间出租,仍有可能保持了主要住所的性质,只是需要控制出租的比例。有人为了降低出租的净收入,把出租比例增大至50%以上以增加可抵扣的费用,虽然净出租收入降低了,但将来你的房屋出售时可能会由于房屋的性质,主要用途的改变而失去”主要居所”的税务优惠,因为这时候你的房屋是以出租为主,不是以自住为主了。需要注意的是, 家庭主要居所即使只有部分房间出租,对于房屋装修,设备更新等都不能提取折旧CCA(capital cost allowance),否则你的自住房性质可能改变。
是不是出租比例超过50%,主要住所的性质就会改变呢? 答案是不一定。税法有一个特别的规定会让你有4年的时间,即使你全部出租你的住所,在4年时间里你仍可保持你的主要住所性质。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全部出租,出租期间,报税时不可以申报折旧,否则有可能改变你住所的性质。如果你是由于工作地点变化的原因搬离你的主要住所而出租,该期限还可延长,但最终你或你的家人源自温哥华找房网必须要实质性地重新入住才能保持主要住所性质。
既然主要住所增值不交税,如果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能否通过购买豪宅让其增值而以后卖出时不交税呢?加拿大对主要住所的面积有一定限制。一般说来,所占的土地面积不能超过0.5公顷或1.25英亩。如果土地面积超标,必须要有足够的理由显示你的主要住所需要更大的面积是必须的,否则你的住宅将不能保持主要住所的性质。
你的主要住所不一定在加拿大,也可以在中国,美国等国家。你也可以指定加拿大境外的物业比如在中国或美国的住宅作为你的主要住所,将来在处置该物业时可以享受加拿大资本增值免税的税务优惠,但在物业所在国可能会对你的物业增值课税。
另外,即使你只有一套房子,但在若干年的时间里如果你频繁买卖房屋,换了数十次房,你的房子在买卖过程中可能会失去主要住所性质。尽管你随时都只拥有一个物业,但税局可能认为你以盈利为目的频繁买卖物业,你的物业增值不被认为是资本增值,而有可能被视为生意收入而纳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不作为投資理财建议,若需具体建议,请咨询合格的投資理财顾问)”

作者张进(Jim Zhang) 为加拿大CFA(特许金融分析师)、CFP(注册理财规划师)

转: 加拿大夫妻或家人共有房产的税务问题

" 许多人都开设和使用联名帐户来共同拥有房产,大多数家庭购买屋业办理产权时都是由夫妻共有(Joint o源自温哥华找房网 – http://www.realfinder.com/?p=61269wnership)。采用联名账户 的方式,配偶双方各拥有一半的房产,若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会自动拥有整个房产,这样可以避免遗产分配的程序及支付遗产认证费,原先产生的资本增值按配偶转移法则免税转移,不需要交税。但另一方配偶去世时会引发税务问题。例如,王先生与王太太以联名帐户方式于20年前购买一投资物业成本为15万加元,现市场价值为55万加元,王先生不幸去世,物业自动转移到王太太名下,这时不会引发税务问题,但若配偶在王先生之后也相继去世,这时会引发税务问题。若这时投资屋业的价值为65万加元,即使该物业由其子女继承,没有买出,王太太仍须缴纳资本增值税,即增值部分50万需要缴纳资本增值税。
采用联名帐户不需要通过遗嘱认证的程序,不需要交纳遗嘱认证的费用,即可实现财产转移,使用 联名帐户的好处显而易见,那么,上面例子中的王太太是不是可以与子女开设联名帐户共同拥有房产,避免增值税和遗嘱认证的费用呢?
与子女开设物业联名帐户可能引发资本增值税。加拿大税法规定,如果资产转源自温哥华找房网入联名帐户,联名人不是配偶关系,则资产视同卖出,可能引发税务问题。比如父母有一投资物业,想以联名户口的方式转移给子女,50%由子女拥有,在父母开设联名帐户时,该物业没有任何改变,只是所有权由两个人分享,但50%的资产被视同卖出,父母需要交纳资本增值税。联名资产如果是父母的主要住宅,如果与子女联名,子女有自己的主要住宅,将来该物业增值的一部分会有税务问题。
如果王太太将她所拥有的投资屋业与儿子开设联名帐户,她的房产的一半已经被视同卖出,即其一半资产的增值在产权转移过程中实现,假设成本为15万,开设联名帐户时的市值为65万,增值部分的一半即25万需要缴纳资本增值税。
开设联名帐户之后,如果王太太不幸去世,她在该联名帐户内拥有的物业将自动转移给她的儿子,从而避免遗嘱认证的程序和遗嘱认证费用,但在王太太去世的当年,其拥有的一半的物业将被视同卖出,即王太太将为这部分资本增值付税。假设成本仍为15万,王太太去世当年市值为75万,增值部分的一半即30万需要缴纳资本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 共同产权的另外一种方式(Tenants in Common)与(Jo源自温哥华找房网int Tenancy)不同,这种联名方式的产权互不干涉,每个业主都可以独立出售其拥有的部分产权。举例来说,老王和老李各出资一半购买了房产,那他们就各拥有一半的产权,如果老王过世了,他的那部分房产就被老王的合法继承人所得,产权按遗产处理,老李不能自动继承老王的产权。当共同拥有物业的业主不属于家庭成员时,多采用这种方式。比如生意伙伴常以这种方式共同拥有物业"


作者:张进,MA,CFA,CFP,金融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注册财务规划师